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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務組長

胡美月

工作職掌

一.擬訂或修正有關總務之一切章則及計畫

二.規劃校舍營繕修建及分配事項

三.規劃校具添置修理及分配事項

四.指導並督導本處職員處理各有關事蹟

五.辦理應用物品之核購及核發事項

六.會同訓導處計畫全校衛生及警衛事項

七.簽訂財務修建租貸場地租借及購置之合同並保管

八.擔任本校防火管理人舉辦相關防災講習

九.會同會計室擬定各項費用之支配事項

十.會同各處室接洽相關事務之事項

十一.核簽本處有關公文

十二.其他有關總務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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