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7月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087100號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戶外操場防疫管理措施」及示例。請大家共同配合,維護全校及社區的健康與安全!
因應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」疫情影響,為兼顧民眾生活品質並活動空間需求,於整體防疫措施規範下,適度開放學校戶外操場,提供社區民眾於疫情期間活動使用,爰訂定本管理措施,提供主管機關及學校,於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,依循防疫相關規範及依實際可行性,評估學校戶外操場開放之可能性,並內化為適合個別學校所需之管理措施,供學校及民眾遵循辦理,以降低學校發生感染機率,並促進社區民眾健康。